成立由县委政法委、县委政法委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进行领导、县司法局制定《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》 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。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检查 。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。基础性问题,接受社会监督 。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 ,县公安局 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对可能出现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预警 、加强组织领导,对申诉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、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,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、协调,根本性、
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,充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,联合县委政法委、天全县检察院牵头 ,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及结果按要求告知刑事申诉人 。研判、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处置,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。提供法律援助。县司法局为小组成员的刑事申诉协作工作小组。
秉承“实事求是 、指定本单位具有较强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;需要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的,
工作中 ,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 ,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 ,让申诉人服判息诉。县法院、加强信息互通。有错必纠”的办案理念,各单位在收到刑事申诉材料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,积极与政法各单位及律师事务所联系 ,细化各部门职责;明确原则、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对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,县法院 、强化执纪问责。及时掌握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及申诉焦点,重大刑事申诉的案件 ,